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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“养肺丸”广告的声明
来源:同仁堂  时间:2014-03-14

       近期.我公司发现某报曾于2013午12月发布“ 养肺丸”广告,通过热线电话和宣传网站诱导消费者购买非我公司生产的“养肺丸”和其他品牌药品。

        我公司生产的“养肺丸”为褐色大蜜丸,每丸重6克。该违法广告及网站盗用我公司“养肺丸”的生产批准文号(国药准字Z11020062)并未经授权擅自使用“同仁堂”商标进行违法宣传的行为,严重侵犯了我公司合法权益。此外,该网站展示的“[补肺活血胶囊](国药准字Z20030063)和“虫草拔喘贴”并非我公司产品,

       对此,我公司严正声明:我公司从未在任何媒体发布过上述广告,也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公司名义发布上述广告。为维护我公司声誉,对于冒用我公司名义发布上述违法广告的单位或个人.我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       敬请广大消费者注意,谨防上当受骗。